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济南大学本科生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济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体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安排,化学化工学院严格按照认定要求,顺利完成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22日(共两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逸夫楼A302反映或致电0531-89736310/82765670。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10月21日